一男子与同伙在一个废旧厂房内开赌场牟利,不想,开张当日即被警方查获。日前,该男子被北辰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5月31日15时,本市武清区农民王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为赌客提供场所、望风、提供餐饮服务的方式,在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旁一个废旧厂房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按台面输赢10%抽头渔利。该赌场于当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共查获赌资23万余元及装有抽头渔利1.8万元的金属箱一个。今年4月11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