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泰山网 鲁南资讯第一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国内要闻 | 科技新闻 | 各地要闻 | 时事观察 | 财经新闻 |
热点新闻  
 
痴情网友追上门 女子丈夫气急连砍情敌
评论:公众不能为油品升级埋一笔糊涂单
台媒称王金平女婿绰号“小马英九”(图
女孩带猫坐轻轨被拦 扔下猫扭头就走
男子假扮护士热心带病人看病 代交押金
十一在即商家促销乱人眼 市民需慎防捆
广东力争年底实现高速公路“一张网”联
男子酒后高速路口调戏收费员 引发10
男子吸毒生幻觉 拳脚相加持刀挟持妻子
马英九:国民党历任领袖 7人有4人是
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因琐事起纠纷 男生戳伤同学下体被判赔8万余元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3/7/10

  在寝室内与同学因为小事起了争执,男生一气之下用手戳伤同学下体。7月9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严某一次性支付原告陈某赔偿款83086.95元。

  2011年12月25日晚,严某、陈某寝室因琐事发生争执,严某用双手戳陈某下体,致使陈某下体受伤。陈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支付医疗费4454.75元。2012年8月27日,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某的伤情进行鉴定,认定被鉴定人陈某的伤残程度为九级。为此,陈某支付鉴定费800元。因严某、陈某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陈某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严某的不当行为,致使陈某下体受伤,对导致本案纠纷应承担全部责任。陈某作为受害人,主张严某支付赔偿款的请求,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严某辩称陈某存在消极治疗的情形,与事实不符,且未举证,法院不予采信。陈某主张的交通费、住宿费过高,法院酌定为700元;精神抚慰金过高,按照其伤残等级,法院酌定为6000元。通过对原、被告举证的分析、认定,法院确认严某应赔偿陈某83086.95元。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伍建平、王渊、记者朱超) 标签:陈某 严某 下体 手戳 酌定


上一篇: 至尊商务平板 Latitude 10京东4999元
下一篇: 官方:贺江流入西江河之前监测断面铊均达标
Copyright & 2008-2009 www.613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泰山网 版权所有 使用1024*768像素访问本站将达到最佳效果
  Mail:18695318@qq.com  鲁ICP备:1200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