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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淘汰“黄标车”将获财政补贴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3/6/6

    本报讯(记者秦松 通讯员李耀松)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杜敏介绍了中山市环保局改善环境质量的计划和采取的措施,其中提出即将出台《中山市“十二五”机动车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将对提前淘汰的非财政供养类“黄标车”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且提前的时间越长,奖励越高。

    “高污染排放的‘黄标车’是市区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也是中山市机动车污染减排的工作重点。”其介绍称,按照中山市即将正式出台的《中山市“十二五”机动车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将采取措施促进“黄标车”淘汰。

    中山将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执法。中山已于2012年8月15日正式实行中心城区范围内“黄标车”限行,交警对不遵守限行规定的车辆给予处罚。下一步将继续增大“黄标车”限行执法力度,实施“黄标车”限行电子执法,并将适时扩大限行区域范围。另外,对提前淘汰的非财政供养类“黄标车”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且提前淘汰时间越长,奖励越高,以此提高车主淘汰“黄标车”的意愿。三是要完成公交集团“黄标车”以及其他财政供养的“黄标车”的淘汰更新。

    “中山市对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标准约为佛山的80%。”杜敏透露。据了解,在佛山市,根据不同的车型,将获得5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政府奖励补贴;提前一年转出佛山市的,将获得2000元奖励补贴。 标签:黄标车 淘汰更新 补贴标准 市环保局副局长 机动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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