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2个县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县(区),调解员755人,受理医疗纠纷调处案件1886起,成功1594起,调解成功率84.5%。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程序简单、时效性强、免费调解的特点。为搭建一个医患双方公正的协商沟通平台,省卫生厅、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共同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建设,引入公正的裁判机制,既着力于分清谁是谁非,更注重化解纠纷;既注重裁决,更注重给予帮助和引导,让医患双方消除误解,加深理解,达到谅解,在现行规则下为当事双方找到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尽可能使双方在感情上平息纷争,实现了政府、医院、患方“三满意”。(记者 李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