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隐瞒重罪、规避处罚,贩毒被抓的陈某华用堂弟姓名企图蒙混过关。近日,美兰检察院对补充侦查的陈某吉两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事实与贩毒罪一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赔偿吴某各项费用13万余元。
2012年5月24日晚,陈某华在海口市美兰区渡头村以100元价格将一小包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后被抓。讯问时陈某华自报姓名“陈某吉”,骗过了公安人员的审查,随后该案移送至美兰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过程中,“陈某吉”被同时关押于看守所的另一名嫌疑人指认为同案在逃犯,但该人姓名应为“陈某华”。陈某华承认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交代了犯罪事实。(记者王玲 通讯员李洪 焦名源) 标签:陈某华 姓名 贩毒 陈某 华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