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5月16日电 (记者 王剑)5月7日凌晨,江西省弋阳县巡警大队执行夜晚巡逻的车辆撞倒两位卖菜村民,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位伤者送医不治死亡。16日,中新网记者从弋阳县宣传部门了解到,该县目前善后处理、民事赔偿等内容已达成一致。
5月7日凌晨0时52分,江西省弋阳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电话报警称,该县信江桥南端限高栏杆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10报警台当即指令县局交警大队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120急救车也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初步查明此次交通事故现场造成一死一伤(死者为邹某,伤者席某当时即送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当天凌晨,席某驾驶车牌号为赣E82006号、载有蔬菜的小型厢式货车从城南往老城区方向行驶,行至方志敏大道信江大桥城南限高栏路段时因货物超高与限高栏发生碰撞,导致车上蔬菜掉落,席某将货车停在道路中间后,与乘车人邹某一起下车在车辆左侧捡拾时,被该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吴某带队执行巡逻的江铃全顺警车(赣E014H)撞倒。
事故发生后,弋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县公安局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并立即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
得到报告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公安机关三级督察部门高度重视,省厅督察总队及市局督察支队领导均赶往弋阳了解情况,并对相关工作情况全程进行督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相关回避制度,指派铅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处理此事件,并对肇事车辆所有四名驾乘人员进行酒精测试,经上饶建平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确认均无饮酒情况。
经调查核实,驾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陈某拥有驾驶证,事故发生时属正常值勤巡逻,现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铅山县看守所)。该县已委托中介机构对肇事车辆进行技术性能鉴定,做好事故责任的认定工作。
弋阳县宣传部门通报称,5月7日上午8时许,死者家属和亲朋好友20余人,赶到事故现场,情绪激动,影响了县城主干道的交通。该县警方立即派人前往现场维护秩序,席某在外打工的儿子赶到现场,情绪非常激动。弋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带领民警前去劝导,家属不听劝阻,反而辱骂、殴打民警,造成民警多人受伤。
7日14时许,死者家属亲友等几十人举着横幅,沿着县城主干道向县行政中心方向游行,公安民警经反复劝导无效、准备收缴横幅时,遭到游行人员的阻碍。民警依法将12人带离现场,经教育后让其回家。围堵聚集在事故现场的死者家属亲友和围观人员经过政策宣传、依法劝导之后,于当日21时左右,离开事故现场,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弋阳县宣传部门通报称,为安抚死者家属情绪,该县向死者家属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依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目前善后处理、民事赔偿等内容已达成一致。(完) 标签:弋阳县 席某 督察 高栏 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