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出钱为年迈的父母购买了墓穴,父亲去世后因为分房的事情跟弟弟闹得不愉快,难免生疏了许多。令张涛没想到的是,后来弟弟张强竟然对墓园撒谎,把墓穴认购人的姓名改成了张强。张涛几次找墓园要求解除购买合同,都遭到墓园方的拒绝,于是他将墓园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墓穴买卖合同,退换其墓穴购买款、维护费、磨字费等6000余元,并赔偿墓穴差价、名誉损失费等近10万元。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一审判决墓园应返还张涛磨字费80元,驳回张涛其他诉讼请求。
2001年,考虑到父母年迈,张涛花6515元在某墓园买了双墓穴,同时支付了510元护墓费。墓园的工作人员则开具了墓穴认购证。2006年父亲去世后,按照习俗,张涛将胞弟张强一家的名字也刻在了碑上。令张涛没想到的是,父亲去世前把房子过户给了弟弟。父母生病这几年都是由张涛来照顾,弟弟只是偶尔来看过几次,张涛实在想不通,跟弟弟大吵一架。张强认为,自己虽然很少陪伴父母,但逢年过节总是给父母不少孝敬钱。
2008年,张涛听亲戚朋友在说墓是弟弟张强买的,后经打听才得知张强向墓园谎称哥哥过世、墓证遗失,重新认购了新的墓证。张涛心想,房子没了也就罢了,连自己花钱为父母买的墓穴都被弟弟占了便宜,便前往墓园找到管理方理论。对此。墓园方解释,张强申请新的墓证时,墓园方拨打张涛留下的电话,但当时无人接听。张强又一直催促,墓园方认为张强是张涛的弟弟,所以才发放了新的墓证。
张涛认为墓园方做事不当,存在一墓二卖,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要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张涛将墓园告上法庭。墓园方面辩称,根据规定,墓穴落葬后不再退购,不同意张涛提出的解除合同及返还购墓款的诉请;墓园按照墓穴的平方每年收取维护费,该墓穴已于2001年交付使用,不同意返还维护费;关于第二张墓证,张强的确曾来找过墓园,称搬家过程中将证遗失了,墓园方面与张涛联系未果后,为张强补办了一张证,但在张涛要求墓园收回第二张证书后,他们已将第二张证书收了回来,并未一墓两卖,本案只有一个买卖合同,墓园方面未收取过两次墓穴款;墓园方同意返还80元磨字费,希望法院驳回张涛的其他诉请。
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涛并无证据证明墓园实施了上述重复买卖的行为,因此,张涛诉称墓园一墓二卖缺乏事实依据。同时,因墓穴与一般商品的特征不同,墓穴的认购人与使用人往往是分离的,使用人为死者。现墓穴一直由张涛去世父亲入葬使用,解除合同有违公序良俗。故张涛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墓款、维护费,并赔偿差价的诉讼请求明显无理,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返还80元磨字费的诉请,因磨字事实未发生,墓园也同意返还,法院予以照准。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陆慧 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