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院3月1日在经过激烈辩论后通过“创作成果保护法”,旨在允许新闻机构等网上内容提供商向使用其新闻产品的新闻聚合网站收取内容使用费。根据这项法律,提供聚合新闻服务的网站以及谷歌等搜索引擎如果大段或全文使用新闻机构的新闻产品,原创新闻提供商将有权要求他们缴纳内容使用费。这项新法还需得到德国议会上院――联邦参议院批准才能生效。联邦议院通过这项法律的表决结果是293票赞成,243票反对,赞成的主要是执政党议员。尽管内容很有争议,但是德国这种为改变网上“免费文化”而立法的做法在全球尚属首例。不过,与原先设计的法律草案相比,已通过的法案大大缩水。新法在提交审议几天前临时增加了例外情况,允许新闻聚合网站在摘录原创新闻产品中“个别字或很小的段落比如标题”时可以免交使用费。反对者认为这一修改非常可笑,因为这项立法本来针对的主要对象就是谷歌等搜索引擎,而这些搜索引擎网站上随新闻链接显示的就是原文小段摘要。新法并没有界定摘要到底字数多少可以免费,因此谷歌等搜索引擎到底要不要交钱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些反对党议员讽刺新法漏洞百出,纯是为爱抠字眼的律师创造就业机会。德国这项新法已酝酿多时。其背景是德国媒体普遍认为德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第三方为商业目的而免费复制新闻媒体的网上新闻产品没有保护效力。一些德国媒体负责人指责谷歌等搜索引擎免费利用他们的新闻产品挣钱的商业模式等同“拦路抢劫”。但谷歌称该公司每年已让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众多出版商分享了很多广告收入,而且谷歌搜索引擎实际上通过链接帮助各媒体扩大了受众接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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