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五湖/绘
(蓝某和宋某既是同事又是好友,因为有了这样的关系,宋某曾经拜托蓝某去帮取过钱,谁知蓝某没钱用时,竟偷出朋友宋某的银行卡,找人取走里面的1.2万元钱。)
蓝某和宋某一起在北湖路一家机电维修店打工,两人关系不错。今年3月的一天,宋某需要用钱,但又因为有事无法出去取钱。他就把银行卡拿给蓝某,告诉他密码让他帮取钱。蓝某爽快地答应了,领了钱后将钱和卡都还给了宋某。
到了6月中旬,宋某突然找不到这张银行卡,等他去银行挂失时,发现里面少了1.2万元钱。西乡塘公安分局唐山派出所的民警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发现,这笔钱是在6月15日凌晨4时许,被一名戴着墨镜的男子在北湖路一台ATM提款机上取走的。不过宋某并不认识这个人。
大约一个星期后,宋某上网时在蓝某的QQ空间相册里看到一张照片,里面有个人看起来很眼熟。他仔细回想,突然想起这个人就是戴着墨镜去取钱的人。
宋某想起自己曾把银行卡给蓝某取过钱,但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警方一直没有对蓝某进行抓捕。7月26日,警方经过排查得知取款男子名叫陈某,是蓝某的老乡,而且这时还在照常上班的蓝某有了外逃的迹象,于是警方对蓝某实施抓捕。
经审讯,蓝某交代因为没有钱,他才趁宋某离开办公室时偷走银行卡。由于害怕被认出,他特意找来老乡陈某戴墨镜去取款。事后,蓝某分了1000元给陈某做报酬。
法眼观察:
蓝某跟许多人一样,被抓后表示了后悔。他说自己也是一时头脑发热,才会做出对不起朋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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